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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海趣闻

评分作者:心海时间:2015-09-24 12:18
尘海趣闻

  老陈60多岁了,在苏北自己的家乡开了家小饭馆。因几十年精熟于烹调之术,饭馆生意不错。迎来送往的,几十年下来,朋友也交了不少。老陈为人热心,朋友们又知他精熟于烹调之术,凡家里遇有红白之事,总向老陈发出邀请,要他主持了家中或喜或悲之事的烹炒焖煮。老陈也从不推脱,每叫必到,且总尽心尽力,做好朋友委托的事情。

  这不,外县的一位朋友儿子结婚,要老陈去帮忙。老陈一接到电话,便操起他的全套烹炒家什,赶奔外县朋友家而去。

  老陈来到朋友家的镇子上,想着在厨房里弄莱弄汤的,盐是不可缺少的东西。知道朋友人脉广,儿子结婚,必然大操大办,用盐不会少。便买了10包盐,携至朋友的厨房。

  没想到这位朋友应了儿子的要求,没把婚事大操大办。只请了一些最亲的亲戚,最近的朋友。老陈一天办莱弄烹下来,盐只用掉了四包。临走的时候,朋友操办完儿子的婚事,就不住家里了,用不着盐。知老陈家里开有小饭馆,便要老陈将此盐带回,小饭馆里用得着。老陈生性节俭,也就听了朋友的话,将这6包盐带了回来。

  盐是朋友家所在县某国营盐业公司生产的。外包装上清清楚楚注明了某某县某某盐业公司生产。老陈认为天下食用之盐,天下之人皆可用之,将这6包盐携回,自可在自家小饭馆里随意使用。却不曾想到,日后因了这6包盐,差点去吃了官司。

  话说某日,他家所在县盐业管理部门的几个官员,上他的小饭馆里来吃饭。酒足饭饱之余,其中一位官员,瞥眼间,发现了老陈随意搁在餐桌边儿某架子上的一包盐。也许是职业的惯性使然,让他拿着这包盐端详了起来。

  这包盐,正是老陈从外县朋友家带回的那六包中的一包。那官员见是外县盐业公司的,便与同僚们窃窃私语起来。他们私语了会儿,便用手机将这包盐拍了照。打开手机录音按键后,他们还将老陈唤来,询问这食盐的来历。

  老陈是个忠厚人,也根本想不到这盐里还有什么门道。便一五一十地将这盐的来历,实告了这几位官员。官员们得知还有五包外来盐,便要老陈将它们全拿来。老陈也就将那五包盐拿来,放在了桌上。官员们便给它们拍了照。

  老陈疑惑地问:" 怎么,这盐有质量问题吗?用不得的话,我把它们扔了"。

  其中有位官员含意颇深地看看老陈,笑说: " 没事,我们吃这碗饭的。见这家盐业公司的袋儿这么漂亮,我们要拍上照片,回家后好好研究研究"。

  老陈见如此说,自也没当回事。

  没想到事不过两天,有盐务部门的执法人员上门来,说老陈使用了外地盐,是违法的。当场没收了,还要处以2000元的罚款。经邻居们好说求情,罚款降至1500元。老陈却拒不认罚,认为天下之盐,天下人皆可用得,说他的违法用盐是根本不成立的。

  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椐,却是根椐江苏省在1996年发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宾馆、饭店、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饮食摊点,必须使用合格的加碘食用盐。所用之盐,应从当地的盐业公司进货,或经当地的碘盐转批点、和持有《碘盐合格经营证》的零售网点进货。违反如上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本地县级以上盐业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将用盐没收,并处罚金2000元。

  其实老陈的异地之盐,是外县某国营盐业公司生产的。产品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只是从异地带回,触犯了本地盐业部门的利益,才会遭遇本地盐管部门的罚款。江苏省于二十年前出台相关规定,假借食用盐须确保使用安全之名,实际上,却是为了稳定现社会盐业利益条块分割的现状,不至各方盐业利益发生纠葛沖突,而设立的地方法规。这样的地方法规的合法性,是着实令人存疑的。

  话说老陈拒交罚款,执法人员也就悻悻而去。但事过半月,老陈却接到一张罚款单。称老陈异地用盐,必须缴纳罚款1500元。老陈嗤之以鼻,不予理彩。再过半月,老陈意外收到当地法院的一张传票,说他缠上官司了,必须在某日某时,准点到该法院参与诉讼。无奈,老陈只好在某日某时准点到达该法院。得知,还是本地的盐业执法部门告了他的状,说他违法用盐,必须缴纳应缴的罚款。老陈觉得好没道理啊,当庭拒交罚款。

  不几日,老陈又接到法院的一张执行书,判定老陈必须缴纳罚款。而且,罚款的数额涨了一倍,成了3000元。老陈认定哪是那帮既得利益者在公器私用,以达到保护他们自身利益的目的,也就拒不认缴。

  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老陈却被"邀"进了警署。警察向他出示了一张《行政拘留决定书》,说他抗法不遵,须蹲大狱十五天。老陈如果不想受牢狱之灾的话,必须接受法院新的裁决,须缴纳违法处罚5000元,再缴诉讼费50元,警署便撒回《行政拘留决定书》。

  天哪,就为了几包盐的事情,那帮势力竟然借用起国家暴力机器,来威服一个花甲之年的孱弱草民了,这是人间正道?面对如此威压,从来沒蹲过大狱的一介老弱良民,内心可真慌了。赶赶地叫家人朋友送来这5050元罚款,赶赶的远离了这个强权。如若不然,真进了那个大狱,和烧杀抢掳的那帮人关在一个囚室里,老陈这把老骨头,说不定还真被强徒们拆了哪!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前几年的这个社会上。而且,这样的故事在这个社会上,还不单单就一则。河南省会边上,一位草芥平民,也遇了这等"好"事。现在想来,这样的故事,也算是尘海里的一则趣闻了吧。
  (文/心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