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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的兴起与延续

作者:细柳营尉时间:2016-03-14 22:35

  《左传》中有句著名的话:“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即祭祀;戎,即战争。把祭祀和战争并列为国之大事,并非出于古人的迷信,其中传达的,实则是“以礼治天下”的政治制度。

  以礼治天下,要从古老的、兴于夏完善于周的宗法制说起。武王伐纣,分封天下,主要的依据便是血缘关系。大多数诸候国的国主,或远或近,都是姬家的本家人。这在中国的姓氏文化中体现的非常明显。《百家姓》中,由姬姓直接演支出的姓,如周、吴、郑、鲁、魏、韩、蔡、曹、卫等等共有411个,占《百家姓》总数504的82%。当时,姓是贵族的专利,平民有名而无姓,姬姓成为“万姓之祖”,根由正在于此。在这种以宗法制为基础的政治框架下,宗法关系为周作为各诸候国宗主国的地位,以及各诸候国主作为其下封贵族的宗主地位提供了政治凝聚力,是当时贵族政治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礼制,正是为了维系并强化宗法关系而制定出来的。礼制的能否正常进行,就意味着社会上层秩序是否稳定。因此,《左传》中才说:“国之大事,在祭与戎。”

  然而春秋时期却是宗法制逐渐松动的时代。西周式微而东迁洛阳,周的宗主国地位也随之衰落。以齐桓公会盟诸候而称霸主为标志,东周这位名义上的天下共主之位,已经名存实亡了。遂先后有春秋五霸,凭的不再是血缘亲疏、长幼尊卑,而是力量。正因如此,孔子多次对违犯礼制的行为提出批评,表达不满。他看得明白,礼崩乐坏引发的后果,就是社会秩序由上而下的混乱。这种混乱,发展到魏、赵、韩三家分晋成为重大转折。魏、赵、韩三家以下克上,并得到名义上的宗主东周承认,无疑给当时的各诸候国、给整个上层社会形成巨大的心理冲击。

  于是,风云激荡、充满功利色彩的战国,到来了。

  由韩、赵、魏三家分晋为标志,中国历史进入战国时代。韩、赵、魏三家成功以下克上,对传统的宗法观念形成有力的冲击。内部,贵族与国君之间的宗法关系不再稳固;外部,是战事频仍的“国际形势”,压力之下,不少有志的国君开始谋求变革。遂先后有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等人各自主持变法,变革的对象,无一例外的,都有与宗法制并存的分封制。

  传统的分封制中,封建贵族在自己的封地内权力是极大的。封地内官员的任命、税赋的收取,都由贵族自行决定,也就是说,封地内的政治、经济两大权力都把控在贵族手中,国君无法干涉。同时,由于贵族掌控大量权力,在国事中自然拥有着很大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彼时的政治议事,与西方罗马共和国时期很相似,由国君与贵族共同决定国事。凯撒废除了元老议政制度,与之相应,战国时有心的国君同样希望将贵族的权力拿回自己手中,所以,他们才从本国贵族之外寻找人才,开展变法。贵族们当然也不会坐以待毙,与外来的变法主持者相比,他们拥有更多的政治资源,而变法者却只有依托国君支持这唯一的选择。因此,魏文候死后,魏国的变法就基本结束,申不害在韩国、吴起在楚国的变法也都是这般命运。只有秦国,虽在秦孝公死后,商鞅被杀,其变法却沿续不断,结束了贵族议事而建立了由官僚组成的中央政府,顺利过渡到集权制。

  在某些条件下,集权的效率是高于民主的。当时由于六国的政治依然把控在贵族手中,很多下层精英得不到重用,纷纷奔至秦国,恰恰给秦国组建高效的集权政府提供了有利条件,并为秦囯能统一六国奠定了强大的政治优势。军事上的胜利,正是这政治优势顺理成章的延续。

  由此,我先作出这样一个论断:宗法制、分封制、贵族制互相对应成一体系,而集权制、郡县制、官僚制互相对应成另一体系。

  秦国统一六国之后,理所当然地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分封制而代之以郡县制,废除了贵族制而代之以官僚制。然而,赢政的征服欲实在是太强大,因而不断开疆拓土。随着领土面积不断扩大,秦帝国的危机出现了。帝国的疆域实在太过庞大了,而帝国的集权制又有些早熟。超前的政治制度与当时落后的生产力之间不可避免地有了互相无法兼容的裂痕,那就是,落后的技术手段无法满足严密的制度需求,因此,中央政府与地方、尤其是基层之间无法达成有效的信息沟通,中央政府的敏感度越来越迟钝,所以,始皇帝看不到底层人民的巨大生存压力,依然征战不断,劳役不断。最终的后果就是,秦失其鹿而天下英雄竞逐之。

  群雄逐鹿的结果,是刘邦的胜出,汉帝国的建立。汉帝国吸取了秦帝国迅速崩溃的教训,因此在制度上进行了适度的倒退——一种与当时的生产力相匹配的倒退。具体就是,在政治框架方面,仍继承的秦帝国的集权制、郡县制,在政治思想方面,却采用了儒家伦理体系。

  为何会选择这一体系呢?因为这一体系的运行成本很低,却很有效。在这一体系中,中央政府给了无法有效管控的基层—种半自治的权力,但前提是其自治的工具要采用官方确定的儒家伦理,以此确保基层与中央的一致性。这一点,可以从秦、汉两代选官制度的差异中体现出来。秦代有严密的考核制度,汉代却采用了察举制。察举制的运行中,地方先推举公认合格的人物,然后由中央考核确定。这种制度的结果就是地方的推举权逐渐由本地豪门大族把持,最终形成门阀世族这种另类的贵族。

  这种独特的制度形式在本质上几乎始终没有本质上的改变,而儒家伦理与宗法观念在基层的影响,也—直延续了两千年。
  (文/细柳营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