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身边的一个人死了,你能记她多久?一年,五年,七年,还是十年,或是一辈子,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你可真是个傻子。——题记
枫落知秋,故人已离
那段时间因为有一个项目特别重要,所以经常开会,加班,应酬,有时还夜不归宿,忽略了你。你经常指责着我,总是拿自己跟工作比,质问着我那个更重要,那时的我却不以为然总是觉得你是在无理取闹罢了,渐渐地我们之间除了争吵就没有什么过多的交谈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日子已习以为常了,每次吵架过后,留下的只有摔碎的玻璃杯,掀烦的水果盘和四地的水果,杂乱的沙发,还有两个熟悉的陌生人……
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千二百一十八天。我和往常一样喝的烂醉回到家里,开了门之后,你就一直杵在那,看着我倒在沙发上,这次没有了搀扶,没有了争吵,你一言不发,我烂醉如泥。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只是未关的窗户外飘来了几片枫叶,自那以后你在我的生活里就人间蒸发了。
残年已逝,再忆往昔
五年过后,在这座我们充满我们回忆的城市里,我有了自己的事业,生活还算不错,可终究少了一个你。
至那晚过后,你拉黑了我,手机号也换了,你父母家也不知道搬去了那里,问了所有能问的人,还是一无所知,我一直在找你,一直都在。三年前你父母打电话告诉我,你得了癌症没多少时间了,顿时就瘫在地上,很久都没缓过神来。我去到了你的城市,那个当初你一声不吭就去了的城市,路上忍不住的哽咽,到了医院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进病房时,看着你那苍白的面容,发白的嘴唇,往日青丝也没了,心里难受极了,你诧异的看着我,质问着我:“你来干嘛,谁让你来了?”说着眼睛红了,我一句话也没说,只是任手里提你着爱吃的蛋糕落在地上,慢慢的走向你,将你抱入怀里,能感受到你的体温,小声在你耳边说道:“对不起……”终究还是忍不住那眼泪……
(文/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