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等待一个守信人,你不用等。但是你等一个人的心,需要很久很久,甚至是一辈子。”
“或许说出这句话真的很肉麻,可是我就是喜欢你阿。”
“寻找你我用了一辈子。”
“记住我也好,恨我也罢,反正都是记住一辈子。”
“刺猬是怎样拥抱的?拔掉伤人的刺,就什么也没有了。”
“爱是可念不可说。念是今天把你放在心头。”
……
大学毕业后,她抛弃自己的高学历。找了一份工作,是一家小超市,因为有极其的吃苦能力,她搬东西,工资很少很少。其实她不想做这份工作,她是为了躲他,她不想让他看见她这副模样。
满手的茧子,不应该是一个二十多岁女孩拥有的手。没有漂亮的衣服,不应该一个眉清目秀女孩过的生活。没有化妆品,最多也就是粉底,还是他送的。
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没有他,心里空落落的。还记得分手的时候,她送了他一把吉他,上面刻了一行字:
“微风轻轻起,我好喜欢你。”
送给他的时候,他第一眼就发现了,他笑了,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就像天使一样。
他送了她一条项链,那是他订做的,同样,上面也刻了字:
“我会等你。”
她也笑了,是含着泪笑的。那天,他们是穿着情侣装分手的,很可笑吧。
她去了另外一座城,他也去了另外一座城。正好,他所在的小城在她的南边,不多不少刚刚好。
刚开始,他知道她的住址,就给他寄东西。他知道她的电话号码还没有变,每天发一条信息给她。
她受不了他这样分手后的宠溺,于是,她换了地址,换了电话号码。他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他的世界没有她了。
他派人寻找过她,结果总是一无所获。还有一个城市,他没有派人去找过,因为他不敢。那是和她在一起的地方,和她有快乐的时光。他不敢触碰,他怕陷进回忆里,出不来,也回不去。那座小城,有太多太多的东西。
她曾经也遇到过他,只是他不知道。她以前是在一家公司的,是一名很棒的员工,有一次拿资料时,看到了他。
“糟了。怎么办,他在前面”她心里嘀咕着。
她低着头,走啊走。
“哎呀 。”资料撒满了一地,她的个人资料也掉了出来。他拿起她的资料,念出了她的名字。“你是她吗?”
“啊。啊。什么?我就是我阿。对不起,刚刚撞到你了。总经理你要是没什么事我就走了。”说完,就急匆匆的走了。
她真的好像她,连名字也一样。
第二天,她辞职了,她害怕再遇见他。真的很对不起,你和我的距离太遥远,我无法触碰。
他下定决心,要亲自去那座小城看一看,就算陷进那不可触及的回忆里。当他踏进这座小城时,他的心,飘到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故事回到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百天。他们为了庆祝,去了一家冰淇淋店,他们要了一份抹茶味的和一份慕斯味的。
他们每天都会来,每天都点这两样东西,每次都是坐同一个位置。就连服务员都羡慕他们这样的爱情。没有口红,没有粉底,没有包包,有的是,他们真挚的爱情。
分手后,他后悔过,他颓废过。她哭过,闹过,却没有后悔过。他还是很爱她,她也是,但是她不后悔。
到今天,什么也没有了,一切都没了,就连那家冰淇淋店,也换成了高楼重重的大厦。
他想去了一家超市买点生活用品,正好,是她所在打工的那家超市。已经很晚了,人寥寥无几,他看到她了,一眼便认出。她还是原来那副模样,齐刘海、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均匀的身材。
她也认出了他,她打算把他当做陌生人,直接绕道。
他唤了一声她的名字,她没有停下脚步,继续走着。他眼睛过敏了吗?这么红。他离开了超市,什么也没有买,像个幽灵一样走回了家。
而超市那边,她特别害怕,又辞去了工作,老板对她说:“姑娘,你很好,去找个好工作吧,在我这里也是浪费你的生命阿。”她点了点头,拿了工资,回了自己住的地方,收拾好行李,准备去另外一个城市。
晚上,下起了大雨,她撑起伞,但还是很冷很冷,她准备过马路时,听到这样一个声音:“你还要打算躲我多久。一辈子吗。那我找你一辈子。”
……
这个故事,有他,有她。这座小城,有苏熙,有陈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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