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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昔姑娘作文950字

初三年级写人作文评分作者:公子枫时间:2018-07-24 19:32

  “眉如柳,发如云,手如柔荑,肤如凝脂。”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印象。

  她叫红昔,是我的邻居。我家住在正街倒数第二家,红昔的家是倒数第一家,也是正街和公园的连接口。我家跟她家只隔了一面墙,她家只有她一个人,她说她的父母在国外,只有爷爷奶奶偶尔会去看看她,因此我总是跑到她家玩。我很喜欢在她家院子里与她谈天说地,也喜欢坐在墙角看书,写作业。

  她很聪明,每次我问她作业的时候,她总是能答上来。她喜欢穿裙子,一年四季都穿,穿她自己做的。她喜欢画画,坐在画架前,能坐一下午。她懂得也很多,每当我在学校或者家里遇到问题的时候,她总能一眼就看出来,并且给我讲一些深奥的东西,给我出主意。也因此,我对她的依赖几乎超过家人。

  她家种了玫瑰,很大很大一枝老根,上面密密麻麻分了很多叉。它被红昔安居在墙角,它顺着墙把整个墙都爬满了,墙外面也没有幸免。一到开花的日子,也是我最忙的日子。外面的花开得比里面更甚,一大朵一大朵的,如红昔的名字一样红红的,娇艳欲滴。它们藏在深绿色的叶子,若隐若现,红色与绿色相配本就美丽,被夕阳照应更是“如虎添翼”。所以,过路的人们总是压制不住心里的欲望,去采摘它们。它们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被摘下来,然后凋谢,失去美丽的机会。更有人竟然拿着篮子来摘,摘了去卖钱。我实在忍受不了红昔悉心栽培的成果就这样被他们盗去,所以每天放学都拿着作业蹲墙角守着。

  但红昔却说,他们喜欢便摘就是了,何况我种它们也是拿来观赏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我认为它们存在的意义就是绽放出自己美丽的一面,被人们欣赏、赞美。

  我与她一起生活了四五年,最后一次见她,是星期五下午的黄昏。她说她要走了,她父母回来接她去国外生活。我从学校赶回来的时候,她正坐在院子里画画,我没有同往日在她耳边絮絮叨叨,就静静地提着她喜欢吃的荔枝站在旁边看着她画画,她不喜欢别人在她画画的时候打扰她。

  不得不说她确实很漂亮,她大约有一米七,长发及腰,白皙的皮肤在黄昏的映照下成淡淡的麦色,她的眼睛很美,像装着星辰一样,在长长的睫毛衬托下更显得灵动,嘴角微微勾起。她放下画笔站起来,把画递给我。画里是一个小男孩趴在桌子上偷看小女孩坐在画架前画画,我看出来了,画里的人是自己和红昔,是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后来红昔走了,没过多久我们也搬家了,我还是经常往那跑,红昔以前住的房子买给了别人,那个家庭里也有一个小女孩。

  她走的时候说到了会寄信给我,迄今为止,已经过了两年,除了她到国外给我寄的那封信,我没有再收到任何她寄的信,不管我寄了多少信给她,她终究是没再回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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