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有重度洁癖的人。
厉寻听到后,啐了一口唾沫,“矫情!”他翻了个白眼,接着说:“看看你那长年纸成堆的屋子,快成垃圾站了吧……”
我笑笑不可置否,的确我是个重度矫情的女人。
“真不知道当初璧臣怎么受得了你…”厉寻话还没说完,就被靳远踹了一脚。
璧臣。
沈璧臣。
我已经快忘记这个名字了。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你忘不掉,却还是要假装忘记。
不是因为他带给你的是无尽的痛苦,而是他在给予你希望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绝望。
我已记不起与沈璧臣的第一次相遇了,这是我一直很困惑的事。
为什么本来处于平行线的两个人,会被扯在一起,有些生硬,有些难以置信。
所以,我把这不可思议的一切都称之为命运。
那时候的他,不是最阳光的,不是最优秀的,却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换句话说,就是走到哪,都会被多瞧几眼的那种。
“他帅吗?瞅瞅,唉,比靳远差远了……”我趴在栏杆上伸着脑袋目不转睛的盯着对楼站在那里的沈璧臣,不可否认,他长的很清秀。但是帅这个字,我一直认为那是靳远的代名词。
其实本来和我没半毛钱关系的人,我应该不在意的。可是,我却出奇的在意。
也许,他真的是那种看了一眼,就会忍不住再去看一眼的人。
那次绘画比赛,他坐在我的前面,穿着那件来不及换下的7号球衣,背后一片汗渍,右手不停的勾勒着,停停画画。我呼了一口气,看着纸稿上的大公鸡,雄赳赳的,威风极了。我交叉胳膊,满意的点点头。
“同学,水粉笔借我……”我没想到他会转过身,不由红了脸,再看他的目光落在我的公鸡上,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复杂。我皱着眉把水粉笔给他,他点头道谢。然后我站起身,准备交稿,看他正在给那幅满池的荷花上色,活灵活现,美极了。
“靳远,周末陪我逛街吧……”我扯着傅靳远的衣角,他揉揉眉心,嘴里还咕叨着刚才背过的英语单词。
“厉寻让我这个艺术白痴代替你去参加比赛,你知道我现在的阴影面积有多少吗?”没错,厉寻虽然是刽子手,但是罪魁祸首却是靳远呀,谁让他临时去听那个谁的英文演讲,撬掉绘画比赛的。就是因为这样,才让我在沈璧臣面前出糗了。
傅靳远笑着摸摸我的脑袋,扯着嘴角说:“说起来,你那只大公鸡还得了三等奖呢,获奖的作品都会贴在公告栏上展览,现在我们去看一看。”
是哪个不长眼的老师干的好事?
我欲哭无泪的趴在桌子上,再见了,大卫!再见了,蒙娜丽莎!
“这……,周六我们去逛街吧,我买单。”傅靳远看到那只鸡,立马答应了。
因为他意识到我的心灵受到了多大的创伤。
“这样的作品竟然会得奖,搞什么呀!”
“老师,是没长眼睛吗?”
……
我默默的垂下头,心里一万只泥马飘过:这又不是我愿意的!
“我觉得挺好的。”真没想到,在聒噪的人群里,我竟然听到了那句话。内心的郁闷随之蒸发,取而代之的是喜悦。
不单是沈璧臣无意间替我说了好话。
而是他是有意的,故意的彻底。
我笑了笑,向他挥了挥手,“沈璧臣,你是一个有品位的人!”
他愣了愣,摸着后脑勺,然后扬了扬右手。“谢谢你的水粉笔!”
沈璧臣就这样成为了我们的朋友,我不知道之前那么讨厌的人,为什么现在越看越喜欢。
厉寻隔三差五换女朋友,傅靳远是寒冰三尺让其他女生近不了身,而我是天天给沈璧臣带请书的那一个。
每次,我心里的阴影面积要多大有多大。
“等上了大学,你这情书会不会又增多呀。”我看着手上的一堆,不由的叹了一口气。
沈璧臣摸摸脸颊,想了想,笑着说:“应该不会吧。”
我忍不住问为什么。
他撑着脑袋看着我,不知看了多久,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敲敲我的脑袋。“真是个小笨蛋。”
是呀,是够笨的。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们都是笨蛋。
不过在爱情里,谁不是呢。
只记得分手的那天,天气很好,我看着他拉着行李箱站在宿舍楼下,低着头看着脚尖。
“走之前,想再来看看你。”他笑的时候,还是那么好看。
他用手指了指,淡淡的开口。“你头发上有一朵花……”
我抓了抓,看看手心,真的有一朵,便笑了笑。“是呀,说明春天快结束了。”
“这个春天结束了,还有下一个春天。我走了,祝你一切安好。”
我点点头,扯了扯嘴角。“一路顺风。”
厉寻问我和沈璧臣分手的理由,我没有说话。
因为那个理由,只有他懂。
沈璧臣,他懂我,所以他会记得忘记我。
“厉寻,我的确很矫情的。”我喝着略微苦涩的酒,红了眼睛,靳远拍拍我的脑袋,告诉我:沈璧臣,他生活的很好。
那里有最湛蓝的天空,晚上可以听到海浪声,冬天地面上会铺上一层厚厚的雪,四月里会飘散着烂漫的樱花,到了夏天,他会自在的躺在木板上,听着屋檐下的风铃声。
他正在学会忘记一个人。
忘记一个名叫沈昙的人。
(文/黑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