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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童年

作者:二十世纪少年时间:2015-03-29 22:39

  现在已经三月末了,春光还算明媚,可早晚的气温却不那么温柔。人们挑着下午两点钟,阳光最暖和的时候,出来活动筋骨。在绿色毛毯的草地上,五颜六色的花安静地绽放着,孩子们扯着风筝的线,在欢快地奔跑,在一角的长椅上,年轻的母亲们坐在一起,分享着家长里短。不时,远处传来的几声清脆的鸟啼,仿佛在告诉着人们:快看啊,这平凡的世界。

  我是从泥土中走来的孩子,我的童年活在故乡的土地上。这是一个不大的村子,大概三十几户人家,前前后后错落有致。在这个村子里,除了我姑爷家,都是王姓人家,据说我们都是同一个祖上。我也曾问过母亲,为什么单单姑爷家姓杨呢?母亲支支吾吾,从不正面回答。后来,我才知道,姑爷是为了避仇才来到这里的,他在原来的村子里,与人发生了矛盾。由于我家在村里的辈分比较小,所以,你哪天看到我称呼我的小伙伴们,大爷二爷什么的,千万别奇怪,不是因为我好欺负。在孩子们的世界里,大人们的事情向来不关心,我们只顾玩自己的。说到玩,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们头枕在手臂上,躺在青草地里,看着天空,不论白天还是夜晚,总能在深邃的天空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乐趣。是啊,泥土里走来的孩子,但凡有一点诗意,全从天上来。

  我们村庄的地势算高的,比起西边的万庄村,简直就是巨人。在这个村的四周,留下了我这一生中可能最快乐的时光。村东面有一个几十亩大的水库,那里是我们游泳的天堂。我虽然不会水,却愿意在水浅的地方玩耍。老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有好几次,我都差点溺水,要不是会水的小伙伴救命,我早已成了水鬼了。但不论怎么说,命还是留了下来,母亲也再也不让我到那里去了,也正因如此,到现在还是没学会游泳。就这样吧,旱鸭子也有旱鸭子的好处,淹死的都是会水的,我常这样安慰自己。农村的房子大多是坐北朝南,不仅仅是因为这样的朝向会接触到更多的阳光,还因为南面往往是田地集中的地方。

  每年夏天,村南面的秧苗像是一滴清波在湖面铺展开来,我们关心的不是水稻,而是藏在水稻田里的龙虾。龙虾对于庄家人来说是有害的,它那对大钳子可以夹断秧苗,它打的洞穴常常使稻田里积攒的水流干,所以农民恨不得将它们消灭光。可龙虾对于孩子们来说,却是宝贝,龙虾的肉鲜美,既可以吃也可以卖。所以,每年夏天,你都会看到这样一幅景象,村里的小孩一个个挎着小桶,光着脚丫,贪婪地在水稻田里来来回回寻找龙虾。

  有时候,我们把秧苗弄得七倒八歪,农民们就会扯着嗓子破口大骂,我们可不管这些,依然我行我素,只要能捉到龙虾,谁还管你的秧苗?直到今天,我坐在干净的餐厅里,吃着炸过的红通通的龙虾时,仍然难以理解当时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使我们顶着烈日与大人的指责,不顾沾满满身的肮脏的泥巴去捉这小龙虾?童年的事情只有那时的我们知道,如果用现在的目光去审视过去的时光,就未免太过世俗了。

  村西头有一片坟地,周围几个村子的祖坟大多集中在这里,名字叫作孔岗。在它的东面,有两个相邻的水塘,中间有一条河埂隔开,要是水量充足的的年份,河埂便会被淹没,两个水塘就会连在一起。这两个水塘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空塘,虽然名字是空塘,但一年四季,多少还是有一点水的。其实,你们也不难看出,它两原本就是一个大的水塘,后来为了照顾下面缺水的万庄村,才一分为二的。在计划经济的过去,什么东西都是要共享的,这种精神在现代社会显得尤为可贵。往坟地的西面走,不出一里路,就是我求学三年的河东村小学,在那里,我接受了文化和精神的双重教育。

  说到上学,就不得不提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我三年的同桌---王许强。王许强和我同村,住在村子的南面,和我家不是同一个小组,大人们没有多少交集,但我和他却有很深的友谊。他浓眉大眼,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皮肤黝黑,或许是天生的缘故,因为他也不怎么下地干活。别看他长得挺壮实,却不是一个爱惹是非的人,讲话慢条斯理,办事谨慎小心,和他家的大黑牛一样,憨到不行。

  我记得有一年的周末,我们闲来无事,想找点乐子,不知谁提议去偷学校办公室里的钱,年少无知的我们啊,竟然都不假思索地加入到这疯狂的偷窃中,我还从家里拿了父亲的铁锤,以备砸锁之用。王许强是少数没有参加的人之一,其实当时他也没什么事,我们背地里还说他没有胆量,不是个男人的样子。后来的结果,想必你们也能猜到,我被请了家长,贴了一顿饭钱,才大事化了。父亲没有批评我,可能他认为我是个小孩子,不懂事而已,但我奇怪,王许强也是个小孩子,他为什么没有参加呢?

  去年腊月二十六的时候,我跟随长辈们一起回家祭祖,我回到了那养我育我的地方。农村人祭祖讲究的是气氛热闹,谁家回来祭祖的人多,鞭炮声响亮,谁家就有面子。亲爱的农民朋友,时代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但你们骨子里的东西还是一成不变。大伯买了将近一千元的烟花爆竹,我们背着,捧着,抱着,来到了孔岗。冬日里的农村是萧条的,尤其在很多人家进城生活以后。满眼望去,荒凉的土地上堆积着还未来得及焚烧的玉米秸秆,空塘里长满了芦苇,将水面遮盖严实,已经泛不起半点涟漪了。偶尔爆竹声惊醒芦苇荡里的不知名的鸟儿,尖锐的叫声划过低沉的天际,扑腾着翅膀向远处飞去了。

  在孔岗,我遇到了熟人,她是王许强的奶奶,虽然已经近十年没见过面了,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老人家头发花白,但精神饱满。一阵寒暄之后,我忙不及问起我儿时玩伴的近况,刚才还直视着我的双眼,霎时低垂了下来,眼神里有一丝忧伤,她抿了抿嘴,轻舒一口气,慢吞吞地告诉我,他孙儿已经不念书了。

  这件事我早已经知道,我听爷爷说起过,他说和我一起念书的大强出门打工了,他在高二的时候,患了病,一用到脑子念书就会头痛,家里人带他四处看病,也不知道瞧好了没有。因为我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并没有很惊讶,于是,我赶忙安慰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家,“奶奶,不念了也没多大事,现在的社会,学个手艺也饿不死人”,她一听这话,眼神里焕发出一些光亮,嘴角也扬起了笑容,“对呀,他在苏州,和他叔叔学修车哩,要是学好了,一个月能拿不少钱!”,我心里挺为我这位儿时的玩伴高兴的,也算有了一个好的去处。于是,我点头表示了解和些许羡慕。老人家看到这,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那发自肺腑的开心的笑声遮住了轰隆隆响的爆竹声,合着绚烂的白日的烟火,这是这里最美的画了。末了,奶奶要请我到她家做客,王许强此刻也在家中。我笑呵呵的应承了下来。

  在农村,祭祖有很多讲究的地方。第一件就是挖坟帽,放在坟头上,其实这也没多大意义,因为来年开学,路过这里的调皮的孩子会一脚将坟帽踢飞。我记得在这里上学的那会,我们曾无聊到比赛踢坟帽,看谁踢得多,不一会,上百座坟的坟帽便被我们踢光。宽容的读者,请原谅那时的我们,在玩具极其匮乏的那时,这是我们能想到的最文雅的游戏了。大人们放置鞭炮的时候,我和堂哥在一旁烧纸。前几年的时候,我们还会烧冥币,让天堂里的亲人们生活的好一点。这只是寻求个心理安慰罢了,人死如灯灭,哪还有什么魂魄可言。烧完纸,我和堂哥都会跪下,给老祖宗磕响头,以保佑我们考上大学。

  如今,我和堂哥都是大学生了,或许这是祖宗显灵的结果。大伯是个迷信的人,信鬼佛,他经常到五台山烧香,我记得堂哥高考那年,他就去过好几次,末了还去还了愿。在这方面,我父亲和他有很大的不同,他不相信有鬼佛的存在。我高考的时候,他除了叮嘱我要细心以外,根本没有去寺庙拜佛,连在家里烧根香都没有。他以前在家务农的时候,常常一个人晚上来这里给田地里打水,他说他不怕走夜路,比起妖魔鬼怪,他更怕人。

  说到走夜路,我又想起了王许强。有一次因为在班级打扫卫生,我两很晚才从学校回家。路过孔岗的时候,我两心里都打颤,老是感觉身后有人跟着你,越是这样觉得,脚步就越来越快。我两都怕走夜路,都怕走在后面被鬼捉了去,于是小跑起来,我瘦弱一些,步伐轻快,就跑在了前面,王许强落在身后。或许他害怕了,不一会儿,就哭喊了起来,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骂人的话。我一听,乐了,我知道他胆小,没想到胆小到这样。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我仍不由地笑出声来。要不要去拜访一下多年未见的好朋友呢?我正犹豫,只听见大伯招呼我,“走了,到集上饭店吃饭了”。我这才猛然发现,我一个人因为这半杯茶的小差,被落在了原地。回忆啊,总是这么迷得人神魂颠倒,忘了时间。可惜的是,在集上吃完饭,我们便直接回了合肥,我失去了这次和老友重逢的机会。也好,友情就让它干净的停留在过去吧,千万别让世俗玷污了它。

  说到朋友,和我关系最好的并不是王许强,而是和我家住一起的王义宏。他虽然不在河东村上学,却跑到隔着几个村子的尚岗去念书,但我们两家住的近,父辈的关系又特别好,所以我童年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和他打发的。他这个人,外表没什么大的特点,很普通的一个人,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不怎么讲究卫生,有时候鼻涕挂在鼻尖,他也不去拾掇,等到迫不得已的时候,就用袖子解决。我们姑且认为他是豪放不羁的吧,也许真的是这样,他是一个讲究哥们义气的人,有时候,我被其他人欺负,他总是会替我出头。他甚至还救过我的命呢!之前我曾提到过,我差点因为游泳溺水,有一次要不是他急中生智扔了一块浮木给我,我早已经滑向深水区,淹死了。正是由于这样,我从心眼里佩服他,尊敬他,喜欢和他在一起玩。

  当然,我们做过的坏事也不少。有一年夏天,太阳像倒扣的火盆一样炙烤着大地,万物都没了生气,耷拉着脑袋,平日里,爱到处叫唤的狗,此时也伸着大舌头,趴在阴凉的地方喘着粗气。大人们选择在屋里睡觉,也是,这么燥热的天气,除了睡觉还能干什么呢?可在孩子们的心里,不论盛夏还是寒冬,都是玩耍的好时机。我和王义宏,以及其他几个玩伴,趁大人熟睡之际,出了门。孩子一旦出了门,就像脱缰的野马,在原野上四处奔腾。我们一会去捣鸟窝,一会去沟渠里摸鱼,反正让四周围的小动物们得不到片刻的安宁。可是,不一会,我们就精疲力竭了,是啊,弱小的孩子怎么能和大自然对抗呢?我们口渴难耐,于是便想到了塘面上的绿油油的西瓜田。看瓜人此刻已经回家休息了,他根本不会想到,这么炎热的天,会有人来偷西瓜。我们弯着腰,低着头,生怕被人看见,等看见了西瓜,我们便像饿狼一样扑了上去。

  这个月份的西瓜还没有熟透,等一场甘霖过后,西瓜才会红馕。其实,光从个头上我们就能看出,拳头大的西瓜是没有成熟的,可我们那管这些。王义宏胡乱地摘起一个西瓜,就用拳头砸开一个窟窿,瞬间,青涩的西瓜汁便顺着手臂流了出来,他赶忙用嘴去吸吮,那吧唧吧唧的声音,我至今记忆深刻。看到他已经开始贪婪的吮吸起来,我们也用拳头,学着他的模样,砸开了西瓜。亲爱的读者朋友,生活经验告诉我们,青涩的西瓜汁一点也不甘甜,甚至有点苦涩。我们大失所望,扔掉了手中的西瓜,开始寻找我们认为成熟的西瓜。于是,只要被我们看上的,身体上都会多了一个窟窿,可怜的西瓜躺在那里,无声的呻吟着,像是在控诉我们的罪行。找了整个西瓜田,也没有找到一个流淌着甘甜水分的成熟的西瓜,反倒是我们的嘴上,手上占满了青色的西瓜汁的印记,稠稠的,黏人的人很,于是,我们到池塘里去清洗。

  这时,,不知谁说了一句“我们要不要消灭证据?”,对哦,怎把这要紧的事给忘了!要是看瓜人看到这狼藉破败的景象,一定会调查的,要是查到我们,我们就算不被打死,也会被骂死。正当我们不知如何是好时,王义宏用水塘里的水,洗了一把脸,然后又甩了甩双手,在衣服上擦了擦,转过脸来,笑着说道:“这有什么哩?我们把破了的西瓜扔进这塘里,不就好啦!再说了,就算被查到,不还有我的嘛,怕什么?什么事都别慌张”。众人听他这么一说,悬着的大石头,才算落了地。我们连忙将残破的西瓜扔进了塘里,这才安然的离开了。但是,做了坏事又怎么能逃过老天的处罚呢?不知哪个王八羔子把吃完的瓜皮也往塘里扔,西瓜容易下沉,可瓜皮却飘在水面上。这个挨千刀的,没成熟的西瓜吃的也和狗啃的一样干净,还没头没脑的往塘里扔,这下可好,水面上漂浮的西瓜皮暴露了我们的罪行……

  后来我只记得,我站在村口的马路上,被母亲训斥,我哇哇大哭,越哭,母亲的藤条就越往我身上打,她越打,我就越哭。这可不是赌气,孩子们面对疼痛的自然反应就是哭泣,这是与生俱来的。我和母亲陷入了恶性循环,以至于我杀猪似的嚎叫震天响,连看瓜人也看不下去了,来劝阻母亲,母亲这下才停下了挥舞的藤条。从这件事,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再也不能干偷鸡摸狗的事了,这使我终身受用;二是,一个好的队友是多么的重要,这当然是玩笑话,其实,我一点也不怪那个傻傻的伙伴,相反,我很感谢他,正是由于他的存在,我的童年生活才会这么有趣。 王义宏当然也没有好果子吃,和我一样,被母亲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不过,他在商量怎么处理残破的西瓜时说的一句话,我记忆深刻,“有我呢,怕什么”,这在我英雄情节浓烈的童年时代,被看作是最有义气的一句话,从那以后,我发誓也要像他一样,做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

  在我四年级的下半学期,由于学校合并的原因,我从河东村小学转到了尚岗小学。新世纪以来,农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形成了一个新的名次“农民工”。周围几个村子大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青壮的劳动力拖家带口到城里寻求更好的生活,孩子少了,学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河东村小学和集上的吴店小学合二为一了,集上离我家较远,我就和王义宏一样,到尚岗小学念书了,村里的小孩也都是如此。

  四年级的下学期,正是春光灿烂的日子。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像是母亲的双手抚摸自己的孩子。一阵春风拂过,满眼金黄的油菜花荡起一层波浪,在田间散开去。小燕子合着我们的赞歌在歌唱,一路上陪着我们上学去。我们一共十几个孩子,三五成群,前后相依的走着。孩子的世界,大人们很难理解,就是让现在的我去理解,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像我说过的,童年的事情,只有那时的我们知道。不知道是谁,那着一个小木棍,在油菜花的躯干上抽打了一下,油菜花的花瓣和花粉像千万个仙女下凡一样,飘撒下来,花香随风飘进我们的鼻子里,好闻极了。他立马向我们展示他新发现的游戏,他炫耀的目光使我们跃跃欲试。我和王义宏各拿了一根木棍,开始抽打油菜花,真的像他说的那样,花瓣散落的时候,漂亮极了,花香也好闻。

  尊敬的读者,请原谅我们年少不懂事吧,谁在童年的时候还没做过几件糊涂事呢?我们就这样,以抽打油菜花为乐,到了学校。学校的时光总是漫长而枯燥的,尤其对于年少的孩子们来说,心思完全在课堂外的大千世界里,此刻的教室,像是一座囚牢,禁锢了我们的自由和跳动着的梦想。慵懒的夕阳终于打了铃,白纸沾染新墨,被我一股脑的合上,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情无比的畅快。但在路过张老家村的时候,我远远的看见周和根坐在我回家的必经之路上,脸色严峻,我知道大事不好了。说起来,我们家和周和根还有一点亲戚关系,我表姐是他的儿媳妇,这门亲事还是我父亲做的媒。我还知道,周和根的妻子姓王,原来是我们村的人,后来才嫁到张老家村的。由于存在的这种关系,他平时也对我挺好的。有一次,还特意叫我到他家做客,只是我没去。不知道这次他脸色铁青的坐在这里,找我有什么事?其实,我心里清楚,八成和抽打油菜花的事有关。

  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他找我正是为了此事。他吸了一口烟,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我,面部肌肉紧绷,我能看出来他在强压心中的怒火,因为暴起的青筋出卖了他。“听其他小孩说,你用木棍打我家的油菜花了?”天哪,真是倒霉到家了,为什么那亩地里的油菜花是他家的?要是别人家的,我就糊弄糊弄就过去了,可偏偏是他家的,你也知道,由于我们两家的亲戚关系,我有义务向他把整个事情来龙去脉说清楚,我也搞不清我哪里来的义务,反正当时我是这么想的。等等,其他小孩?又是哪个王八羔子说的?想到这里,我开始后悔没有吸取“偷西瓜”事件的教训,再一次,我明白,好的队友真的很重要。

  我支支吾吾的大体上向他表述了整件事,也承认了我抽打他家油菜花的事实。奇怪,他并没有显得很生气,他又猛嘬了一口烟,眼睛转而望向土地,无奈地问我“还有谁?”还有谁?我猛然想起王义宏,他和我一样,都抽打了周和根家的油菜花。我很想说他的名字,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我的罪责,也可以让周和根转移视线,去责怪王义宏,向他们家寻求损失。我看的出来,眼前的这位视庄稼如生命的庄稼汉之所以没向我发难,主要还是顾及了这层亲戚关系。但我又突然想起,王义宏平日里对我的照顾,以及他那句“有我在,怕什么”的义气十足的话,我不是还想像他那样做个为朋友两类插刀的人吗?现在机会来了,于是我放弃了他给我的最后一根救民稻草,淡定地说“没有,就我一个”,我害怕这么说不够英雄注意,末了,还加了一句“我一人做事一人当”,这是我从电视上学来的台词。

  眼前的这位庄稼汉再也忍耐不住内心的愤懑,做错了事还这么大义凛然,换做是我面对这种情况,也会愤怒的。之于后来他怎么责骂我的我全忘记了。我记得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仿佛在朝我微笑,燕子仿佛在为我唱歌,我第一次有这么巨大的满足感,这是考试得了一百分也不能比拟的。后来,母亲登门道歉,并承诺赔偿损失,但周和根没要。而我,在小伙伴中的威望突然变得很高了,我很高兴,并且认为我这么做是对的,到现在也这么觉得。

  在尚岗小学的半个学期里,我第一次遇到了喜欢的女孩子,其实难说喜欢,孩子们的情感你琢磨不定,但有好感是一定的。她叫杨芮,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生,总是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她家住在学校东头的村子里,名字是什么,我也已经忘记了,我记得有一次帮学校挖树,到她家的村子去过一次,如果让我现在再去找一次,我肯定找不到了。我和他班,她坐在前排,我因为个子高,坐在后排,平日里,我和她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她不爱说话,或许只是不和不熟悉的同学说话。我记得她很爱干净,穿的衣服也是整整齐齐的,课桌收拾的很干净,连作业本也是方方正正,没有一丝褶皱。她的眼睛很好看,不大却很清澈透明,我记得她眼角处有一条凸起的青筋,天然的。为什么我对她的眼睛记忆深刻?那还得从那节数学课上说起。

  由于我刚来,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充满新鲜感。有一次,在数学课上,高老师正在上课,是关于一元一次方程的,我没兴趣听,当然,这也不代表我会。我的眼睛开始扫向周围的同学,我迫不及待的想认识他们。班长李珊珊听的最认真,全班只有她一个人在记笔记,我很难理解她为什么有这样的习惯,记笔记还是我在合肥上了初中,语文老师告诉我要这么做的。比如说,“之”这个字有很多种意思,“孟浩然之广陵”中的“之”解释为到,而“知之为知之”中的“之”解释为道理,这些如果不用笔头记录的话,就会忘记。人家还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呢!

  当然,也有在和煦的春风下,跑去与周公会面的人。当我的眼睛扫过她的位子时,我惊讶的发现,她也在盯着我,我猛然被她的眼睛吸引,清澈如溪流的眼睛忽闪忽闪,仔细的打量着我这个远方来客。我突然感到脸火辣辣的疼,赶忙转移目光,假装听课,这是剧烈跳动的心脏一时半会还平静不下来。我是不是用余光看她,有时还能发现她在偷偷看我,我立即端坐身子,紧张的舒了一口气。我的同桌和我同村,叫做陈丽丽,她还关切的问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故作镇定,轻声说了句“没事”,其实内心在已经掀起了狂风暴雨。那节课我一点也没听进去,脑子里全都在思考一个问题:她干嘛要看我?以至于课后作业一题也不会写,全抄陈丽丽的。

  是啊,她为什么要偷看我呢?在现在看来,不过是出于对新同学的好奇罢了,但那时的我没有这么想,情愫在那么小年龄的我的心里便埋下了种子。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们还是没能说上几句话,中国的传统文化塑造了我们的性格,含蓄且内敛,就像路遥笔下的孙少安一样,面对喜欢的田润叶,终究还是没有勇气捅破那层如窗户纸般薄的禁锢。但这个局面,被一场广播体操比赛改变了,从此我和她成为了好朋友,真正的那种。

  今年,双墩镇举办了广播体操比赛,要求每个小学都要派一支代表队参加,我和她都被选上了。在镇上比赛的那天,我特意穿上了新买的运动鞋,还央求母亲给我十块钱的零花钱。比赛的过程是令人乏味的,每个学校站成一个方阵,步履统一的走过主席台,嘴里还要喊出自己学校的口号,我们的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在现在看来有些土得掉渣,但在当时,还是很有意义的,我记得每个同学都没命的喊,就是喊破喉咙也要喊得响亮,体现我们学校的风采。唉,可怜的形式主义。做完操后,由于最后主办方要致结束词,我们还不能走。我想起口袋里的十块钱,便提出请她吃东西的要求,瞧我那时的肥胆。当然,她也愉快的答应了。

  亲爱的读者,十块钱在镇上能买到什么好吃的啊?连一瓶汽水都卖一块五。我知道囊中羞涩,尽管这是我不曾预料到的。我这个人,对吃没什么喜好,因而对街面上的价格知道的也少。逛了半天,我也没买什么东西,却倒和她说了不少的话。她有一个弟弟,还未到上学的年龄,想来也是,要是上学了,我怎会见不到?她平时除了上学,就是帮家里做农活,还要照顾弟弟。喂猪,割草,插秧…..书上凡是能描述穷家女孩的事情,她都干过。当然,她不觉得这是丢人的事,出身是决定不了的。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扬起了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她那明媚的双眸看着我,我反而到有点不好意思了。她突然伸出一只手,把掌心朝向我,我看到她的手上布满老茧,全然不是这个年纪少女该有的手。我多么想紧紧地握住她的手,轻轻的吹一吹,再说些暖心窝的话,但我忍住了,如果我那样做了,就不是原本的我了。只可惜,后来我再也没有摸她手的机会了,这是一个遗憾,但我不后悔。

  她见我没有任何安慰疼惜的意思,便把手缩了回去,自言自语道:“没关系,这是我为父母劳动的结果,我自豪”,看着她撅起的嘴巴和自信的表情,我也替她自豪。年少时的情感平淡的就和白开水一样。说了半天,我才意识到邀请她喝杯汽水,她点头答应。我握着一瓶汽水,望着她,她用嘴轻轻的呡了一小口,对我说“真甜”,我一时语塞,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 我真的恨自己当时的语塞,因为那时我和她最后一次单独见面了。学期结束的时候,我离开尚岗小学,去合肥求学了。我记得我离开时的场景,我和同学道别,她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没言语,只是把头埋在了手臂里。我没有过去和她道别,这是不应该的却又是必然的。我离开学校回家的时候,回头望了一眼二楼的那扇窗户,那时我们教室的窗户。我惊讶的看见了她的脸庞,是那么熟悉,还有她那双清澈如溪水的眼睛。我转过身,继续朝家的方向走去,心里的那朵盛开的花儿凋谢了。别了,我亲爱的人,别了,我的童年。

  后来,我曾写过一封信给我那些亲爱的同学,但终究还是没能等到回信。

  有时候,回忆过去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坐在教室的一个角落里,为我的未来奋斗着。窗外的春光正好。校园里的油菜花开了,满是新奇的同学和游客,他们拍照留念,记录下这美好的瞬间。绿油油的草地是孩子们的乐园,手牵着风筝线,思绪飘到天空中。你看那一对一对来来往往的情侣,相互说着笑着,共同享受青春带来的欢愉。要是来到钱塘江边,春天则愈发生机盎然。柳条吐露新丝,花儿绽放笑脸,连小蚂蚁也出来感受春的气息。你看,多么可爱而又平凡的生活啊。

  这又让我想起了我平凡的童年。老家的油菜花也开了吧?这次我可不能再抽打油菜花了,就算要抽打,也得换户人家;小伙伴们都还好吗?听说王义宏有了女朋友,这家伙事事都在我们前面,那你要好好待人家啊;我那亲爱的同学们呢?当日一别,也快十年了,写的信你们收到了么?又为什么不回信呢?还有叫杨芮的女同学,你现在过得怎么样?嫁人了么?从你那学的第一堂恋爱课,貌似不怎么管用,后来我在新班级里遇到了喜欢的人,这次没有含蓄,可结果和你差不多,不了了之了。你们不用担心,我过得很好,偶尔有一点烦恼,我也能自己应对。我现在结识了新同学,新伙伴,不过可别以为我会把你们忘掉。我永远也忘不了你们,永远也忘不了我那平凡的童年,永远。

  谨以此篇怀念我平凡的故乡,平凡的老友,以及平凡的童年。
  (文/二十世纪少年)